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要求上传电子佐证材料。各市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在省经信厅下发分配名额内推荐上报。省经信厅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工作要求(二)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上和线下数据要保持一致。
(三)本年度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00。请各市经信局于4月8日前将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不需要佐证材料)、推荐企业汇总名单(见附件5)及行文报送省经信厅。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联系人:省经信厅中小处卢磊,联系电话:0571-87059133;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杨思宝:0571-85153236,邮寄地址:杭州环城北路296号517室。
附件:1.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5.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6.申报咨询电话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5日
来源:浙江经信